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吉林省新聞工作者協會(簡稱吉林省記協),英文全稱是:“JILIN JOURNALISTS ASSOCIATION”,縮寫為“JLJA”。
第二條 本會的性質:是由省內各級各類新聞單位、專業記協、新聞教育和研究機構等自愿結成行業性、地方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團結引領全省廣大新聞工作者,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承擔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輿論導向、新聞志向、工作取向,做政治堅定、引領時代、業務精湛、作風優良、黨和人民信賴的新聞工作者,為實現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輿論支持。
依照本章程和自身特點開展媒體服務、總結、交流、推廣優秀新聞工作經驗、優秀新聞作品評獎等工作,發揮提供服務、反映訴求、權益保障、規范行為的作用。
堅持新聞工作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為全省工作大局服務,加強新聞隊伍建設,維護新聞工作者的合法權益,推動新聞工作改革創新,開展同全國其他地區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和國際間的新聞交流與合作,為繁榮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聞事業努力奮斗。
第四條 本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強化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黨組織是本會治理結構的有機組成部分,本會在發展中堅持黨的建設同步謀劃、黨的工作同步開展,確保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
第五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共吉林省委宣傳部,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吉林省民政廳和黨建領導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本會的住所:吉林省長春市文化街48號。